咸阳市秦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秦都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企业分级定档专项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2024年度秦都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企业分级定档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17F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CS1020
项目名称:2024年度秦都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企业分级定档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秦都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企业分级定档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9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2月31日之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秦都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企业分级定档专项工作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秦都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企业分级定档专项工作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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