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油压减振器A3修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油压减振器 A3 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WZ-GZ2024-483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肥车辆段油压减振器 A3 修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车辆段 ,招标资金来自业务外包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 合肥车辆段油压减振器 A3 修 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相应大修资质,提供通过铁科院油压减振器大修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3.1.3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须提供近两年( 2021 年至 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
3.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生产能力,有投标项目生产供应经验,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 2022 年至 2023 年)至少 2 份投标产品大修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最终用户验收及使用良好证明复印件 ( 加盖单位或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公章 ) 。
3.1.6 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 2022 至 202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中出具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 ” 、 “ 信用中国 ”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wenshu.court.gov.cn )查询网页截图);国铁集团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
(2) 本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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