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安曲光伏一期25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阿坝州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12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红原安曲光伏一期25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
2.2 项目规模: 本工程线路从拟建安曲220kV升压站220kV门型构架起,至红原220kV变电站新建出线间隔止,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6.75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6.35km,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4km)。线路导线型号采用双分裂2×JL/G1A-400/5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YJLW02 220/l×1600交联聚乙烯绝缘、波纹铝护套、聚氯乙烯外护套电缆,地线全线采用2根OPGW-48B1-120光缆。红原220kV变电站220kVGIS配电装置室东侧空地扩建220kVGIS出线间隔1个,完善相应的二次、土建部分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总工期133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6月5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负责红原安曲光伏一期25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从 项目前期各专题、核准 , 各种手续办理、 项目初步设计到投运的全过程EPC。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前期各专题、报批,项目核准等各种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草地使用手续、林地砍伐手续;送出线路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含OPGW光缆、接地工程)。220kV间隔扩建的勘察设计和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上述工程中间验收、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启动验收、启委会召开等全部工作。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红原安曲光伏一期25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1)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3)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9.投标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个同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输电工程的施工EPC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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