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管理与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黄浦区
项目概况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管理与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13: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0306174823-00097446
项目名称: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管理与服务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00000元 ( 国库资金:1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培训市场跟踪管理与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实施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日常巡查、校外培训信息监测和风险排摸、重点事项风险评估、“社会监督员队伍”力量建设等。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如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 1 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响应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响应单位为监狱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如果响应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予以拒绝:(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本次磋商需要网上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5、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8、合同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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