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法处理台架集成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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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干法处理台架集成控制系统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法
处理台架集成控制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801A106。
2.2 招标项目名称:干法处理台架集成控制系统。
2.3 数量:1 套。
2.4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干法处理台架集成控制系统采用分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DCS 系
统”),DCS 系统的总体要求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对文件质量进行整体控制,
并根据文件的要求完成 DCS 系统的设计、加工、安装、试验等内容,此外,乙方
负责完成设备的技术资料审查、接口管理等工作。
2.5 采购范围:
2.5.1 物项范围
(1)一套干法处理台架集成控制系统(DCS 系统)
系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科研样机、过程设备、台架的辅助配套(水、电、气等)控制的集成等;
2)硬件、软件、人机、控制机柜、操作台、计算机输出设备等;
3)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沙盘模型、通讯等。
(2)合同和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专用工具、备件等。
2.5.2 备件要求
提供 DCS 系统正常工作及维修所需的易损件、专用工具和备件等。
2.5.3 技术支持
(1)资料审查:乙方负责完成与 DCS 系统设计存在接口关系的设备资料审
查。
(2)现场安装服务: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乙方负责派遣专职工程师
指导安装工作,专职工程师应具有 DCS 系统工程经验。
(3)现场调试服务:DCS 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调试,确保
按时投用。
(4)培训服务
2.5.4 试验支持
(1)DCS 系统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后,乙方需派出至少 1 名工程师提供技术
支持服务,服务周期至最终验收。
(2)乙方在服务周期内及时响应设备操作及维护需求。
(3)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提供免费的局部改造服务,同时承担所需的人工
费、材料费等。
2.6 交货期:2024 年 9 月底完成源地验收,2025 年 6 月底完成最终验收。
2.7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京津冀地区、辽宁省或湖南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 DCS 系统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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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718411715583611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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