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热电部脱硫废水高效除氟改造项目除氟设施公开招标除氟设施招标公告
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热电部脱硫废水高效除氟改造项目除氟设施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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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热电部脱硫废水高效除氟改造项目除氟设施公开招标(WZ20240604-5509-5112-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氟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除氟设施\废水量≥30m3/h 氟化物≤30mg/L
1.00
台
包1-除氟设施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
3.1.7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1.8 业绩要求:应提供自2019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工业废水行业不少于2套(含)处理规模≥30m3/h与本项目相同工艺路线的高密沉淀池(两级除氟工艺应用业绩;要求所有业绩正常投产运行1年及以上,进水氟化物≥80mg/L,出水氟化物≤30mg/L。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发票(以供应商发票系统为准)、技术协议(关键页:体现进出水质、水量和工艺名称)、签字盖章的用户使用证明等资料。合同、技术协议不清晰,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1.9 技术要求中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10 招标完成后,招标人对中标人业绩的工艺、设备结构、运行效果等进行现场综合考察复核,如与招标文件★号条款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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