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7年(36个月)辅助劳务用工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171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7年(36个月)辅助劳务用工外包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 :补充部分辅助劳务人员以提供服务满足需要(暂定人数19人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7年(36个月)辅助劳务用工外包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服务期限不 少于1年的劳务外包服务业绩1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财务要求:提供最近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不得连续亏损。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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