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双第华侨农场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项目概况
龙海双第华侨农场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内1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ZZTP20240424
项目名称:龙海双第华侨农场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997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5974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