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GS-2024-022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就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光伏板及储能电池品牌与报价单位需同一,并提供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否则将否决其报价。
(2)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的不适用)的复印件、自身有效期内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类似质量认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两年的报价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
(4) 报价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报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报价人近3年(2021年-至今)应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型号/规格的制造/销售业绩,并提供主要业绩清单,同时报价人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设备名称、清单页及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报价。
(6) 询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或被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报价将被否决。报价时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7)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未达到以上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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