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自然资源局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渭南市
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4-CS1012
项目名称: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3,15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3,15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53,152.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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