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辽宁热力2024年机组检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热力2024年机组检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4184,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厂址位于沈阳市铁西区中部,目前是沈阳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供热热源。两台25兆瓦背压机组,于1983年建成投产。1台50兆瓦双抽凝汽机组,于2002年建成投产。4台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116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 2.1.2 招标范围: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3号4号5号机组A级检修和7号8号9号10号锅炉B级检修相关工作任务,包含汽轮机检修、承压部件检修、制粉系统检修、烟风系统检修、炉墙浇注料修复、风机动平衡试验、脱硫塔除尘器检修、外部保温修复等检修项目,工程所需部分材料由辽宁热力提供,其它为包工包料。 2.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结束。 2.1.4 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26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5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A级检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安全总监1人,项目安全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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