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项目和热电厂1-4背压机组改造项目管件;管件(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招标公告
齐鲁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项目和热电厂1-4背压机组改造项目管件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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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项目和热电厂1-4背压机组改造项目管件采购框架协议(WZ20240607A/B-4711-5292-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件;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无缝弯管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2
无缝三通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3
其他三通及四通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4
无缝弯头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5
无缝偏心大小头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6
管帽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7
无缝同心大小头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8
非标大小头
1.00
批
包-B1-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有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有效《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提供的有效《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中可以证明)覆盖对应包段口径或以上,且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3.1.7 近3年(指21、22、23年)具有对应包段的管件业绩,提供一份对应包段的合同复印件和通过发票验真系统的发票等证明文件。
3.1.8 具备生产中低压管件的下料设备、焊接设备、成型设备、机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射线检测设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被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转资证明或自制铭牌(钢制)。
3.1.9 投标人提供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的书面承诺书,框架协议单件保供的书面承诺书,到现场测量的书面承诺书,到齐鲁公司下属各个单位送货的书面承诺书。
3.1.10 投标人具备2小时内应急响应的能力;双方须共同商定《储备清单》,对于紧急需求计划须在8小时内送货到现场,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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