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彭岭点)(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项目名称
潜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彭岭点)( EPCO)
项目编号
H3GC24A01G052
招标人
潜山市民政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最高限价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代理机构
需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潜山市中合慧谷 G4栋2楼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 13 日 09时 00 分
计划工期
建设周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 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 1: 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 2: 需解锁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 成员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财富广场 D2幢1层1-38号
联合体成员 1: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王河镇工业园区34号
联合体成员 2: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5号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 标限价的 88%
项目负责人
桂百顺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 一 级注册
建造师
皖 1342 ********
技术负责人
葛良中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1、 安徽博森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套人防设备项目
2、 潜山市贫困重度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 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 1: 安徽越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2: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地 址
联合体牵头 人: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龙岗路 58号
联合体 成员 1: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水吼镇下街79号4幢1层06室
联合体成员 2: 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 182号国都发展大厦1幢9楼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 标限价的 93%
项目负责人
刘芳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 2 ********
技术负责人
崔磊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1、 岳西县莒蒲镇毛竹深加工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 桐城市伴君康护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1:安徽巨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2: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昌街道同康路山水龙城 5号网点113号
联合体成员 1: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源潭镇源怀路 5号
联合体成员 2: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益乐路 39号1幢401-1室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94.8%
项目负责人
韩志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 二 级注册
建造师
皖 234 1 ********
技术负责人
张 兴 佰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业绩
无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 14 日至 2024年5月 17 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