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二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项目概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二批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XFJYZD2023NZRZHYJNLTSGCZBPBXM(CLBF)DEPC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二批次
预算金额:55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本招标项目设置6个标包,本项目兼投兼中,评审顺序按标包号由小到大进行评审。本项目所有标包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交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车辆质保5年。在最终验收后进入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采购需求。
其他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车辆器材装备交付时需附着二维码(或RFID),个人防护装备需根据最新要求制作标志标识,印制单位名称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交付,整车、随车器材、随车资料和办理车辆牌证的全部资料均齐全,确保能够悬挂应急车牌,方可视为交货完毕,验收合格后,履行约定的售后及质保。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车B,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各投标人信用情况,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留档);(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按格式签署无关联承诺)。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