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3TA0351#溶剂脱沥青装置原料适应性改造项目LEL分析仪招标公告
LEL分析仪【23TA0351#溶剂脱沥青装置原料适应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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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EL分析仪【23TA0351#溶剂脱沥青装置原料适应性改造项目】(WZ20240515-3809-5321-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LEL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可燃气体在线检测系统\0-100%LEL 3% 隔爆型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
2.00
套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具备分析仪集成能力的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7 所投标的在线LEL分析系统均需满足不少于2家,5套的成功应用(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前),报价文件中应提供含有用户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交货时间、产品具体型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合同。
3.1.8 LEL测量原理为FTA或火焰离子检测原理;精度:±3%FS;测量范围:0~100% LEL ;系统响应时间≤5S;燃烧室响应时间T90≤1S;线性:≤±1%;重复性:≤±1%;提供证明材料。
3.1.9 LEL分析仪整体满足Ex dIICT4防爆等级,提供防爆认证证书。分析柜附属设备线箱、配电箱等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ⅡC T4,提供整体防爆认证证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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