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恒诺实业呼和浩特分公司2024年消防业务部消防器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内蒙古恒诺实业呼和浩特分公司2024年消防业务部 消防器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NSY-HHFGS-2024-001-A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恒诺实业公司现就内蒙古恒诺实业呼和浩特分公司2024年消防业务部 消防器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消防器材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且具备本项目所需货物配送能力。 3.生产商需提供《消防器材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 《消防器材经营许可证》与生厂商授权其代理销售产品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 5.投标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6.报价人需提供近二年财务统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统计报表。 7.需在呼和地区拥有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拥有专业的安全技术和配送队伍,能够保证器材准时送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服务商报价(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相应的信用记录截图)。 9.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 10.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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