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雄安新区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雄安新区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04D902)
各相关服务商: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雄安新区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本公示公示期3天。
标段号 | 包号 | 成交候选人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AJ-02 | 包1 | 河北安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2 | 包2 | 河北惠科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3 | 包1 | 山东中诚安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3 | 包2 | 河北雄安旭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4 | 包1 | 河北卫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5 | 包1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6 | 包1 | 重庆览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7 | 包1 | 天津市众新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8 | 包1 | 河北安和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9 | 包1 | 保定吉达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9 | 包2 | 河北嘉豪中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9 | 包3 | 河北安防报警网络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10 | 包1 | 河北冀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BGS-02 | 包1 | 河北超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BGS-03 | 包1 | 河北雄安旭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BGS-03 | 包2 | 北京禾力隆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BGS-04 | 包1 | 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BGS-05 | 包1 | 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BGS-06 | 包2 | 河北新星光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包1 | 河北雄安德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包2 | 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包3 | 安新县奥方广告经营部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包4 | 河北佰钦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GFZX-01 | 包1 | 青岛海青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GFZX-02 | 包1 | 河北中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GFZX-03 | 包1 | 安新县奥方广告经营部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GFZX-03 | 包2 | 河北雄安德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GHZX-01 | 包1 | 中源坤升(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SCZX-01 | 包1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SCZX-01 | 包2 | 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SCZX-02 | 包1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SJZX-01 | 包1 |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YJZX-01 | 包1 | 天津市鑫源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YJZX-02 | 包1 | 京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YJZX-02 | 包2 | 河北瀚冠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如有质疑事项,请将盖章签字后的质疑函发送至18630041001@qq.com邮箱。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