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24LYGX/设备更新换热器管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24gx6010炼油一部换热器双相钢管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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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24gx6010炼油一部换热器双相钢管束公开招标(WZ20240514-4809-5018-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换热器管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管束\BIU1100-4.0/4.0-515-6/19-2Ⅰ MH878-2 S22053
1.00
件
包1-换热器管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
3.1.7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1.8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台在常减压装置常压塔顶双相不锈钢换热管材质的换热器或管束(直径≥DN1100mm)的应用业绩,该业绩至少连续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须为该合同的全部发票)、技术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换热管材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文件。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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