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新疆米东两园市政项目经理部雨水回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 240553
一、招标条件
受 第二分局 委托, 设备物资部 以 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 雨水回用系统 2套,采购的设备计划使用 项目自有 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市政工程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为PPP模式,二期、三期为EPC模式。一期建设内容为:6条市政道路以及石化污水退水改建、油气管线改建、园区一期污水出路和82.95亩地块配套(含公共服务设施、办公、厂房、市政配套设施)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8.58亿元,合作期16年;二期建设内容为:9条市政道路以及100亩地块配套(含商业、办公、厂房以及水、电、暖等配套设计)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8.29亿元。三期为一、二期增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市政道路、园区内电力设施、生态恢复治理、冲沟治理工程、98.63亩地块配套及地块配套提升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9.9亿元。
2、招标范围: 第二分局新疆米东两园市政项目经理部所需雨水回用系统2套。
设备使用部位:雨水回用系统所使用的部位为一期办公楼出入口、一期厂房主出入口,使用环境为地埋式一体机。
3、采购数量:
3.1、各投标人报价时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所供应雨水回用系统的 品牌 ,投标时需提供用于投标产品(雨水回用系统)的 设计图纸 。中标后,卖方收到买方交货通知后,开始组织生产。
3.2、供方保证所供设备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3.3、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4、交货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0日 内交货。如能提前交货,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不能按此日期交货,请注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几日内交货。
5、交货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清西街(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新疆米东两园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本项目雨水回用系统主要部件必须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的规定,管道、功能单元(初期弃流系统单元(弃流)、沉淀过滤系统单元和检查井等)和埋地式雨水收集箱选用抗腐能力较强、能循环使用和无污染的环保非金属材料,如PE或PP材质;为保障主要部件有较高承载强度,确保系统长期运行的安全无泄漏, 管道为国内知名品牌 (联塑、金德、日丰等或同等质量品牌),功能单元和埋地式雨水收集箱优质纯料成品,采用电热熔连接。 系统应取得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雨水回用系统系统在其运营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能符合节能、节水和节材的要求标准,要力求安全、可靠、稳定、经济;雨水收集过程中的雨水初期弃流、过滤、沉淀分离等物理处理功能过程无需设置泵阀或电控系统,只通过雨水自身重力来自动控制完成,物理处理过程稳定可靠无能耗;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系统长期在室外运行经济,维护简单方便费用低。
6.2、本次招标雨水回用系统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图纸详见附件1.《03设计说明》、附件2.《04室外管线综合平面布置图》。
6.3、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雨水回用系统采购价格 :雨水回用系统投标报价为送到新疆米东两园市政项目施工现场的 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设备费、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雨水回用系统设计费、安装指导及调试费、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8、到货验收 :产品到达现场后,由买方负责卸车、买方提供存放地点,并会同卖方按双方签认单办理雨水回用系统采购交接手续。运到工地的雨水回用系统均要有 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品质检验报告 。同时还应有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控制说明书、电气接线图、部件安装图、安装、调试说明书。
卖方提供的产品与买方要求不符时,买方有权拒收,并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买方在收货后发现货物与要求不符的,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异议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负责更换并将不符产品退场,否则除承担货物迟延交付责任外,不符货物的灭失责任由卖方承担。
9、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价款支付实行 先货后款 ,在雨水回用系统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毕,卖方向买方提供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25日前支付供货设备款的 75% ,待设备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并通过项目 竣工验收合格后 支付设备款的 20% ,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45天内买方将全额支付质保金。
10、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若项目因业主结算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货款支付渠道为项目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 持有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雨水回用系统检验合格报告1份 。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 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3年( 2021-2023年 )具有与本次招标雨水回用系统 相同/相近 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 不少于 1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 叁拾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23日17:00 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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