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灾后文化设施修缮项目(设备部分)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AT01122404049-CG
项目名称:霸州市灾后文化设施修缮项目(设备部分)
预算金额:4000579
最高限价(如有):4000579.00
采购需求:霸州市灾后文化设施修缮项目(设备部分),一标段:中央空调机组设备270.8211万元;二标段:舞台机械设备129.236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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