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10kVSVG无功补偿装置、光伏升压箱变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0kVSVG无功补偿装置、光伏升压箱变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0kVSVG无功补偿装置、光伏升压箱变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4-032-2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 人: 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 项目名称: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0kVSVG无功补偿装置、光伏升压箱变采购(二次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4-032-2
2.5 项目地点: 广东省 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 物资 类
2.7 项目类型: 专项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 段 划分情况:
3.2 标段 划分: 本项目设置两个标段,各入围一家,可以兼中。 标段二已经完成采购,本次只针对标段一进行采购。
3.3 招标范围 :对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0kVSVG无功补偿装置、光伏升压箱变采购(二次招标)进行采购。
3.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暂停其在公司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弃标的中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当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理由弃标的,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由于国家政策变动、社会骚乱、地震洪灾等原因,导致中标人不得不弃标的。
3.5供货 期: 交货时间具体按合同约定。
四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业主指定厂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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