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县区防火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县区防火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业务三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43-051-K
项目名称: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县区防火墙项目
预算金额:6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自治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市、县(区)网络增补,为各区县疾控中心配备防火墙设备, 数量96台, 与现有安全设备统一运行管理,升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安全防护条件,提升运维保障能力,确保传染病疫情的网络安全和传染病患者个人信息安全。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疾控局《省统筹任务清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埋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 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
2.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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