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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用户项目安装劳务分包采购项目-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用户项目安装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

中山市

发布时间:2024-05-16
招标公告

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 、用户项目安装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 4JC-ZB - 5 )
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 、用户项目安装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 、用户项目安装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2 招标人: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1. 4 招标方式:公开招 标
  2. 5 项目类别: 工程
  3. 6 资金来源: 自有
  4.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9 框架有效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05月31日,若下一年度招标工作未完成,则顺延至下一年度招标工作完成及合同签订为止。
    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 %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 %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7. 10 项目 地点: 中山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项目规模: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 、用户项目安装劳务分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8. 2 招标范围 :
    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 、用户项目安装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人员协助承包人完成电气类工程作业;具体工程量以业主批复的施工预算及设计图纸中拟定分包的电气劳务部分工程量为准。 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采购单位调整后的为准。有需要时,成交单位需接受采购单位调遣,参与采购单位服务区域内同类性质项目的劳务工作。
    2.2 标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 1 个标段: 由招标人 向代理机构交纳 招标 代理服务费。
    2.3 承包 方式
    本项目 采用按实结算,包工不包料。
    2.4 报价 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本项目所有中标单位的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统一按照以下计算方法计算:
    本标段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 =本标段所有中标单位投标费率的平均值,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不变,实际中标费率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确定,且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承诺函中承诺“同意以本标段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本标段所有中标单位投标费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得出的中标费率作为本单位的中标费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候选中标单位拒绝以上述中标费率的计算公式得出的中标费率签署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按本次招标结果,按评审排名递补或重新招标,并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2.5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工程竣工后,根据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标准如下:
    ( 1)项目若有造价咨询单位则最终分包结算价款=①中介审定结算劳务拆分价(税前)×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 ×(1+实际开票税率)。
    ( 2)项目若无造价咨询单位则最终分包结算价款=承包人(中山市菊城新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4)计价依据”编制劳务分包结算价款(税前)×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 ×(1+实际开票税率)。
    ( 3)签证劳务施工人员费用=签证劳务施工人员工日×人工工日单价×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
    签证劳务人工工日单价:普通工 400元/工日;辅助工300元/工日
    (4) 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定额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版)》、《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版)》、《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年版)》、《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版)、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版)》等定额计价。框架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行业、网、省公司、发布新定额或新的计价标准,按照最新版定额标准做为结算依据。
  9. 6 框架协议分配原则
    ( 1) 保底分配部分:按标的估算总金额的不低于 80%比例,在成功入选的所有协作分包商中实行相对均衡的“保底分配”(单个协作分包商不低于40%)。
    ( 2)订单分配部分:针对标的剩余的工程量(不超过估算总金额的20),在标的协作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通过比选协作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器具配置方面进行承载能力评估,按评估情况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
    ( 3)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协作分包商剩余份额的执行: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协作分包商,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协作分包商均分;若剩余所有中标的协作分包商的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协作分包商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协作分包商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协作分包商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保底分配部分,如非不可抗力因素,协作分包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协作分包商框架协议。
  10. 7 付款 方式
    工程完工,承包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劳务分包商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通过承包方审核,并开具工程发票后,承包方应在 15 日内将对应工程款支付给劳务分包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1、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 2、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须提供资质证书】 。
    3.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投标人需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3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3.5 、投标人需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证明 ;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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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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