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安装分局新疆精河新华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全景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1011-240013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项目经理部全景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等用于工程建设。采购设备计划使用 自筹 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项目经理部。项目概况: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4600亩,项目分为三个场址,1#场址占地面积15800亩,位于精河县五台镇国道G30以北;2#场址占地约3800亩,位于1#场址东北侧3公里;3#场址位于精河县东南方向约5公里处,国道G30以南。项目工程内容包括100MW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站和900MW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GW,太阳能热发电站项目位于1#场址。其中1#场址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命名为1#升压站,3#场址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命名为2#升压站。项目建成后,1#升压站接入375MW光伏装机容量和100MW太阳能热发电容量,拟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赛里木750kV变电站220kV侧;2#升压站接入525MW光伏装机容量,拟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附近赛里木750kV变电站220kV侧。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项目经理部承建标段位于2#和3#号场址,工程范围为2#场址的24个光伏发电单元,3#场址的72个光伏发电单元,共计411.84MW光伏电站。2#场址的24个光伏发电单元需接入1#升压站,3#场址的72个光伏单元需接入2#升压站。
2、招标范围:全景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供应且包含施工现场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任务。
3、采购数量:96台套
4 、 交货时间:2024年05月31日前,如不能满足要求,则提供可承诺的最快交货周期。
5、交货地点:①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东区项目指定地点(24台套);②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项目指定地点(72台套)。
6、质量要求:满足竞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 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合法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 . 竞标响应人应具有与采购人类似企业的供货业绩,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在近三年内(2021-2023年)的全景监控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 . 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竞标响应人和竞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竞标,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 竞标响应人必须提供设备设计图纸、技术参数、产品结构性能、随机附件配件、主要外购件供货厂家、制造标准、随机技术文件提供、设备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资料各一份。
8 . 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 . 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0 . 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1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 竞标人为代理厂家,除提供满足生产厂家资料外,应提供代理厂家相关资料。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15:00 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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