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段2024年部分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
广东
-广州市
中选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供电段2024年部分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广州供电段(招)字[2024]第2号] 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 3 家供应商递交了报价文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1份报价文件为有效报价文件,广东吉安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和广东世纪假日运输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 年 5 月 15 日 15 时00分至 2024 年 5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59秒止),具体如下:
中选候选人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供应商名称 | 需解锁 | 无 | 无 |
含税报价(元/年) | 6296400 | 无 | 无 |
不含税报价(元/年) | 5940000 | 无 | 无 |
评分 | 94.8 | 无 | 无 |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公示单位提出。异议资料须在公示期间以面交或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方式其时间以异议人寄出时间为准,并须在公示期内传真或电话告知公示人)。
异议资料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人是法人的,其异议资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异议的请求及主张。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
6. 异议函件有关资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异议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不再另行公示中选结果。
公示人联系人:需解锁 公示人联系电话: 需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90号
采购人名称: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
日期:2024年5月15日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