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多项目,见明细液下长轴泵招标公告
中韩石化液下长轴泵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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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石化液下长轴泵公开招标(WZ20240521-2301-5434-B1)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下长轴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离心泵\VS4-20~30m3/h 40~55m 雨水 -20~80℃/0~2MPa/6~7m
1.00
台
包1-液下长轴泵
2
离心泵\VS4-115~165m3/h 55~75m 含盐污水 -20~80℃/0~2MPa/5~6m
1.00
台
包1-液下长轴泵
3
离心泵\VS4-15~20m3/h 17~27m 切焦水 -20~80℃/0~2MPa/5~6m
1.00
台
包1-液下长轴泵
4
离心泵\VS4-20~30m3/h 12~17m 污水 -20~80℃/0~2MPa/5~6m
2.00
台
包1-液下长轴泵
5
离心泵\VS4-515~765m3/h 55~75m 含油污水 -20~80℃/0~2MPa/5~6m
1.00
台
包1-液下长轴泵
6
离心泵\VS4-315~465m3/h 27~40m 含油污水 -20~80℃/0~2MPa/5~6m
2.00
台
包1-液下长轴泵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不接受试制产品,所提供的泵应该是成熟的设计,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3台(VS1或VS4系列结构泵,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流量≥600m3/h,扬程≥60m,液下深度不小于5m)的业绩,应提供合同及包含关键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和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联系方式、该业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7 液下泵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按照API610第11版执行(提供承诺书)。不接受存在负偏差的方案。
3.1.8 机泵电机能效需满足GB18163-2020二级能效标准(需在技术方案中有明确体现或提供承诺)。
3.1.9 检验能力满足采购物资生产的检验设备概况、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性能及功能要求,除通用检验设备外,投标商必须自有能满足本次标的物中配套电机功率(最大值)泵的性能测试要求的离心泵试验台(提供能证明试验台功率及性能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台全景照片,电控柜、流量计等设备和铭牌的照片,有效期内的流量计检验报告)。
3.1.10 投标商应具备≥3台数控车床的加工能力,提供该加工设备清单和采购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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