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门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门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17 至 2024-05-23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赵亮
(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门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门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门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13,909.34
最高限价(元):3,313,909.34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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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门窗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共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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