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中石化华东油气分公司2024年度290126永磁电动机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永磁电动机招标公告
华东油气分公司2024年度290126永磁电动机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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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东油气分公司2024年度290126永磁电动机框架协议招标(WZ20240516-2901-5421-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磁电动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永磁电动机\TYJX280M2-8-55kW 380V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2
永磁电动机\TYJX280M-8-45kW 380V IP55 F B350Hz
2.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3
永磁电动机\TYJX280M2-16-37 380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4
永磁电动机\TYJX280M-12-37 0.38 IP55 F B350Hz
1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5
永磁电动机\TYJX280S-8-37 0.38 IP55 F B350Hz
1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6
永磁电动机\TYJX250M-6-37 0.38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7
永磁电动机\TYJX280M1-16-30 380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8
永磁电动机\TYJX280S-12-30 0.38 IP55 F B350Hz
1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9
永磁电动机\TYJX250M-8-30 0.38 IP55 F B350Hz
2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0
永磁电动机\TYJX225M-6-30 0.38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1
永磁电动机\TYJX280S2-16-22 380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2
永磁电动机\TYJX250M1-12-22 380 IP55 F B350Hz
2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3
永磁电动机\TYJX225M-8-22 0.38 IP55 F B350Hz
1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4
永磁电动机\TYJX280S1-16-18.5kW 380V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5
永磁电动机\TYJX250M2-12-18.5 380 IP55 F B350Hz
1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6
永磁电动机\TYJX225S2-8-18.5 380 IP55 F B350Hz
10.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7
永磁电动机\TYJX225M1-12-15kW 380V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18
永磁电动机\TYJX225S1-8-15kW 380V IP55 F B350Hz
1.00
台
包1-永磁电动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永磁电机能效等级应达到GB30253-2013《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规定的1级能效。投标商须提供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有效期内涵盖永磁电机且能效等级1级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6极、8极、12极、16极永磁电动机,并提供发证机构的网站截图。投标商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取得永磁电机的能效备案,并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号的有效性查询截图。
3.1.7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份标的物或同类产品(如永磁电动机等)销售合同,并提供销售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及用户使用证明。
3.1.8 投标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12个月内的电机定转子铁芯或硅钢片、磁钢或永磁体、电机壳体或铸件的进货合同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的发票信息。
3.1.9 投标商需提供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发放的与标的物相符或同类产品(如永磁电动机等)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上使用 CNAS标志)。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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