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矿自动隔爆装置检测维护技术服务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河北
-邢台市
邢台矿自动隔爆装置检测维护技术服务
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邢台矿自动隔爆装置检测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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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邢台矿自动隔爆装置检测维护技术服务;
1.2 采购项目编号: JZEG-GF-24-D-F-01147
1.3 采购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及《煤矿井下自动隔爆装置使用说明》相关要求:自动隔爆装置每运行 12 个月应进行全面检查,气压腔气压低于规定值时进行充气加压,并更换灭火粉剂,重新出具检验合格证。对邢台矿 6 台自动隔爆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并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出具检验合格证;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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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邢台矿自动隔爆装置检测维护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工期: 20 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
2.4 质量要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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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2 )财务要求:无。
( 3 )业绩要求:无。
( 4 )信誉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企业被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禁入。 2 )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 5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 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活 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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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09:00 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与招标方及时联系。(联系方式: )。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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