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羊东矿羊东新区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瓦斯抽采钻孔)(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河北
-邯郸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羊东矿羊东新区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瓦斯抽采钻孔)(第2次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羊东矿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羊东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共布置两个瓦斯钻孔。1号瓦斯钻孔深度939.243m,2号瓦斯钻孔深度939.243m,共计进尺1878.486m。具体内容详见“最高限价表及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文件”;2.1.2建设地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羊东矿; 2.1.3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钻探(井)、水文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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