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务段便携式轮重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
竞争性谈判
上海工务段便携式轮重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245)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工务段便携式轮重仪采购采购人为上海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轮重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及外企产品允许有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认证: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证或取得技术审查、校准证书等(提供铁专计量认证证书或校准证书或审查报告、并附上述证书或报告附带的检测证明)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需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谈判文件。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产品(不含进口产品及外企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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