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90-ZXXD-C2024-0011
项目名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7.4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7.46 万元
采购需求:
运河祥苑 (一期)安置房周边市政道路包括5条。分别为经二路南段,长约980米,红线宽26米,两侧绿线宽约10米;规划五路,长约930米,红线宽14米,西侧无绿线,东侧局部有绿线,宽约5米;规划三路东段,长约310米,红线宽20米,两侧局部有绿线,宽约6米;纬三路东段,长约300米,红线宽20米,两侧绿线宽约10米;规划四路东段,长约280米,红线宽约12米,无绿线。建设内容包含道路 、排水、照明、绿化、交安设施等,同步实施给水、强弱电、燃气等附属管线工程。 包括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 ,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过程现场服务、竣工验收配合。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扫描件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各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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