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东南管道工程指挥车招标公告
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指挥车招标委托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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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指挥车招标委托(WZ20240531-2603-5462-B1)招标人为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指挥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指挥车
1.00
辆
包1-指挥车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段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7 投标人保证供货时,所供车辆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车型,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所供车辆排放标准不低于国 VIB 标准要求。
3.1.9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车辆在全国范围内享受“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将车辆运输至指定地点,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费用,车辆验收合格前,投标人不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标的物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人在中国石化已有的框架协议价格,投标人如在中国石化存在并行框架按照较低价格执行。
3.1.11 投标人承诺按照国内机动车辆上牌有关规定,提供机动车辆上牌的相关手续文件,并配合办理车辆挂牌手续,能确保车辆在山东省济南市上牌照,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车辆到货验收合格之前,车辆发生的任何意外损失、故障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在国内有成功应用的、可核实的标的物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注:框架协议合同不作为业绩,业绩以框架协议订单合同为准,订单及合同原件备查。)
3.1.14 投标人对技术要求有任何偏离,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全部列出。如未在该表中列出视为全部符合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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