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院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调试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调试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443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科技项目,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安徽公司组织实施,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为项目承担单位,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委托研发单位。以宿州热电 #5、#6两台35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为基础,建设一套熔盐储热容量为1000MWh的熔盐储热系统。 本采购项目为“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的调试技术服务,包括热动和热控专业的各分系统调试与整套调试、与主机之间的协调控制以及配合施工单位单体调试。 服务期限:预计2024年7月1日开始,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并在2025年7月1日前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总服务期12个月。 服务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汇源大道南路1号宿州热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试类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0MW及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整体调试或50MW及以上光热电站调试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调试总工程师)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调总证书。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调试总工程师)至少具有担任2个350MW及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整体调试或50MW及以上光热电站的调试总工程师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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