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铁跨公立交桥涵增设限高防护架(7座)采购公告
广西
-桂林市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铁跨公立交桥涵增设限高防护架 ( 7 座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 编号: GTGWZX-2024-36 )
1.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铁跨公立交桥涵增设限高防护架 ( 7 座 ) ,已由《南宁局集团公司 202 4 年专项资金调整计划》批复,该项目为安全生产费资本化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取集团公司内部非运输企业实施 。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铁跨公立交桥涵增设限高防护架 ( 7 座 )
项目地点:衡柳线
项目数量:安装 限高架 7 座 。
项目规格: 安装 限高架 7 座 。
项目工期: 2024年 12 月 31日前完工。
项目最高限价: 77.11 万 元(含税)
是否划分标段: 否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 3 年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谈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1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 U 盘 1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A4 纸幅),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密封。谈判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电子文本格式要求为:单独密封( U 盘储存 ,U 盘内应有谈判响应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装订的其他要求见采购公告。
5.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及地点
5.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5 月 23 日 15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收;地点为: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工务维修技术中心会议室。
5. 2 开标时间: 202 4 年 5 月 2 3 日 15时;
6.开标和评标
6. 1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2 按照竞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众开标,公布竞标人名称、竞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 3 评标由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负责,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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