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塔校区学生宿舍12-14楼综合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ZJ2024-CS-066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雁塔校区学生宿舍12-14楼综合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响应人:
现对《雁塔校区学生宿舍12-14楼综合改造项目》(标段编号:SCZJ2024-CS-0666/001)第一标段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说明,修改内容如下: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三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中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为: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3月至今承接的5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项目实施相关发票(如进、销项发票,工程款支付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少资料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均按照0分计入。 现修改为 :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3月至今承接的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项目实施相关发票(如进、销项发票,工程款支付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少资料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均按照0分计入。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9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第(2)条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物纠偏和平移或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截图及承诺原件。 现修改为 :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物纠偏和平移或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截图及承诺书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对《雁塔校区学生宿舍12-14楼综合改造项目》(标段编号:SCZJ2024-CS-0666/001)第二标段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说明,修改内容如下: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三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中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为: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3月至今承接的8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项目实施相关发票(如进、销项发票,工程款支付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少资料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均按照0分计入。 现修改为 :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3月至今承接的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项目实施相关发票(如进、销项发票,工程款支付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少资料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均按照0分计入。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9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第(2)条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截图及承诺原件。 现修改为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截图及承诺书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对《雁塔校区学生宿舍12-14楼综合改造项目》(标段编号:SCZJ2024-CS-0666/001)第三标段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说明,修改内容如下: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三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中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为: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3月至今承接的1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项目实施相关发票(如进、销项发票,工程款支付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少资料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均按照0分计入。 现修改为 :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3月至今承接的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项目实施相关发票(如进、销项发票,工程款支付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少资料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均按照0分计入。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9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第(2)条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截图及承诺原件。 现修改为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后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截图及承诺书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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