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南宁树木园)监理服务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南宁树木园)监理服务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326001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南宁树木园)监理服务标段施工监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良庆区范围内,为南宁树木园的新塘桥管理区、连山管理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和改造森林防火道路,具体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按《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5005-2014 )中林区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4.0m,路面宽度3.0m。本项目分布于南宁市境内,共建设森林防火道路164条,设计里程总长221.5810km,其中实际建设里程221.5810km。实际建设221.5810km中,新建防火道路174.7946km;改造防火道路46.7864km。共有9个施工标段,具体工程量和各项技术指标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限为12个月。
2.4招标范围:包含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南宁树木园)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限为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业绩要求:公路工程;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2019年1月1日算起至今,下同)按一个合同段独立完成过一个四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建、扩建(含路基、路面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3.5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首先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年度广西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尚无年度广西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全国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无广西信用评价等级也无全国信用评价等级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同时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通报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B级对待。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8凡被交通运输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以及因建设工程类案件被诉讼的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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