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路桥公司青凤科创城片区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8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路桥公司青凤科创城片区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581
1.招标条件
青凤科创城片区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青凤科创城片区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部,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青凤科创城一期及二期范围内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工程、道路、标准厂房、办公及研发用房)、离子膜固碱蒸发浓缩结片成套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孵化中心二期装修工程、原电镀集中加工区环境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孵化中心一期土污治理工程)、“开放之路”沿线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孵化中心三期(含土污治理)等。主要包括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道路长约4.4公里、装修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土壤修复面积约250亩等(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为准)。合同估算金额:约41.27亿,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41.065亿元。
2.3 服务期限:1825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施工所需的其它专用施工区域、材料加工预制地及设备、材料存放地,被保险人实际使用的与保险项目有关的上述地点的周围区域堆放和运输(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运输)、其它临时工程、临时建筑(包括租赁的)、临时设施、相关办公场所(包括不限于租赁的办公场所)所在区域,以上区域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1)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总公司唯一授权的本项目所在地省级(或直辖市)分支机构。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大于(含)150%。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应具备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承保和理赔业绩。
3.1.4 信誉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总公司及其授权的省级(或直辖市)分支机构未受到保险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应为投标人省级(或直辖市)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时间以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网址为数字证书登录“####”,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中国电建电建路桥公司青凤科创城片区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581
1.招标条件
青凤科创城片区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青凤科创城片区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部,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青凤科创城一期及二期范围内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工程、道路、标准厂房、办公及研发用房)、离子膜固碱蒸发浓缩结片成套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孵化中心二期装修工程、原电镀集中加工区环境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孵化中心一期土污治理工程)、“开放之路”沿线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孵化中心三期(含土污治理)等。主要包括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道路长约4.4公里、装修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土壤修复面积约250亩等(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为准)。合同估算金额:约41.27亿,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41.065亿元。
2.3 服务期限:1825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施工所需的其它专用施工区域、材料加工预制地及设备、材料存放地,被保险人实际使用的与保险项目有关的上述地点的周围区域堆放和运输(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运输)、其它临时工程、临时建筑(包括租赁的)、临时设施、相关办公场所(包括不限于租赁的办公场所)所在区域,以上区域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1)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总公司唯一授权的本项目所在地省级(或直辖市)分支机构。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大于(含)150%。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应具备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承保和理赔业绩。
3.1.4 信誉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总公司及其授权的省级(或直辖市)分支机构未受到保险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应为投标人省级(或直辖市)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时间以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所属员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含下辖分局)给予行政处罚不超过5次,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官网行政处罚栏.html)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数量为准。
2.同一总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网址为数字证书登录“####”,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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