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12个工业园区及黄陵矿区地下水点位调查监测及布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项目概况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 12个工业园区及黄陵矿区地下水点位调查监测及布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HXS-2024-3
项目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 12个工业园区及黄陵矿区地下水点位调查监测及布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12个工业园区及黄陵矿区地下水点位调查监测及布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合同包 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12个工业园区及黄陵矿区地下水点位调查监测及布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 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标 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 代表人 投标 ,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度 2月份至2024年度2月份 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 2023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供应商 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 7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包括磋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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