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本溪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20 至 2024-05-23
撰写单位:
撰写人:
王硕
(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27,800.00
最高限价(元):8,167,1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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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路线里程 2.327公里,恢复沥青路面6065平方米,恢复水泥路面2205平方米;恢复及新建沿线防护13490立方米/3296延米;新建浆砌片石边沟198立方米/300延米;维修涵洞16道,新建涵洞1道;新建钢护栏2169米;新建桥梁1座/42.6米。(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4年8月10日竣工。(具体日期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已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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