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塘社区杨村绿美村庄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YHZX-C2024-0013
项目名称: 公塘社区杨村绿美村庄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4.538824万元
采购需求:
公塘社区杨村绿美村庄建设工程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 本项目监管主体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实施主体为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公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 (含微型) 企业,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2月-2024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依据《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 7)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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