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康复设备(医疗、康复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阜新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阜新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康复设备(医疗、康复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4-05-21 至 2024-05-23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赵亮
(阜新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康复设备(医疗、康复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康复设备(医疗、康复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康复设备(医疗、康复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8,000.00
最高限价(元):438,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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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仪1台、除颤器1台、血糖仪10台、血压仪6台、雾化吸入器4台、医用急救转运床2张、病历架(带PVP病历夹200)4台、轮椅10台、防褥疮床垫(喷气式)10个、助行器4台、手指功能训练箱2台、双向步行梯上下楼康复训练1台、康复平行杠1台、SET悬吊系统1台(套)、卧式老年康复训练器材1台、VR心理综合训练系统1台(套)、智能减压放松系统1台(套)、脑循环功能障碍治疗仪1台、艺术心理辅导箱1台、磁控单车1台、上下肢康复训练器1台、处置车6辆、药品储藏柜(冷藏)2台、药品储藏架(常温)2台、紫外线消毒灯6台、护理床120张。(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 应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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