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福州学院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福州学院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湾写字楼A座8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QT202400023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福州学院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5.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5.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大学福州学院家具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5日前需全部到货且完成安装,未按时完成安装的视为未按期交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开标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6)其他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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