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0102-ZMZW-GK-20240003
项目名称: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62,383.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止
合同包2(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676,719.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止
合同包3(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369,108.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止
合同包4(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891,79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合同包2(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合同包3(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合同包4(新城区“温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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