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引风机状态智能在线监测及烟气再循环优化研究及应用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编号: CHDTDZ084/17-QT-042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引风机状态智能在线监测及烟气再循环优化研究及应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永安
2.2 项目规模: 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引风机状态智能在线监测及烟气再循环优化研究及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引风机效率试验(或调试)项目和1项火电机组生产类科研项目业绩,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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