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楚雄双柏干海资一期200MW复合光伏项目植被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云南
-楚雄州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21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云南华电楚雄干海资一期200MW复合光伏项目植被恢复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县大庄镇
2.2 项目规模: 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 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附属配套工程建设、整地、苗木采购和栽植,并完成栽植工程验收;2025年6月1日~8月31日,完成补植补造;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完成管护;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具体时间以合同商签确定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本项目植被恢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清香木、地石榴、狗牙根、蓝花楹、三角梅等种植及附属设施施工等。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植被恢复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近4年内(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荒山造林、绿化造林、石漠化治理、补植补种、植被恢复、园林绿化等绿化类项目的类似业绩。
10.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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