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建公寓段站房外消防泵房设备年度维保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
站房外消防泵房设备年度维保 公开招标公告
NJFJGYDJS-2024-G006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房建公寓段宝应站等十四处站房外消防泵房设备年度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宝应站等十四处站房外消防泵房设备年度维保。
- 招标内容: 连镇线(宝应站、高邮北站、高邮站、扬州东站、大港南站、丹徒站)、沪苏通(南通西站)、宁启二期(吕四站、启东站、海门站)、商合杭(芜湖站)、洋吕先导段(吕四港南站、东灶港站)、杭黄线(黄山北存车场),共十四处站房外消防泵房设备维保工作。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 420000.00 )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投标人消防施工、维修能力应满足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从业条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 5 )具备完成该项目必需的工具仪器、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维保人员具备国家规定四级(中级)消防设备操作员资格、电工操作证等。
( 6 )至少具备一项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内铁路消防维保项目或铁路消防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
(7)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法提供2023年财报,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财务报告。
(8)投标人近3年内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投标供应商“黑名单”,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投标人应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截图。 -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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