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独山县大风坪保留14MW风电、罗苏1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与公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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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独山县大风坪保留
14MW 风电、罗苏 1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
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
采购编号:P-DY-DTGZ-20240501
采购名称: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独山县大风坪保留 14MW
风电、罗苏 1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截止时间:5 个工作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采购单位: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燕 、 赵 文 路
采购类型:服务
具体采购事宜等详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非招标公告模块,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非招标公告
模块找到本采购公告,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并递交应
答文件。
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独山县大风坪保留 14MW 风电、罗苏 100MW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P-DY-DTGZ-20240501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建设地点:贵州省独山县、罗甸县。
1.2 计划工期:租赁期限半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需达到本项目储能租赁
服务的储能效率。
1.3 项目概况:独山县大风坪保留 14MW 风电、罗苏 1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
伏项目,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和电网公司相关要求,新建新能源项目按不低于装机
容量 10%的比例(时长 2 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
建或租赁。贵州公司自建储能电站项目未投产,无法满足新能源项目并网的相关
要求,为不影响已开工建设新能源并网,因独山县大风坪保留 14MW 风电被电网
公司考核储能容量按 3MW/6MWh,现需要对已并网新能源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
项目购买储能租赁容量为 13MW/26MWh。
1.4 采购范围:根据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开展新能源项目配储确认的通知》(黔电规划〔2023〕174号)。第一条:
2021 年以来新建的风、光新能源项目应不少于按新能源场站实际并网装机容量
的 10%、2 小时配建储能,配建储能可采取企业自建、多业主共建共享或租赁。
独山县大风坪保留14MW风电、罗苏1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已并网发电,现
需要对外购买储能租赁服务,两个项目合计需租赁26MWh,租赁半年。
1.5本项目由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统招,分别与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
司、大唐贵州罗甸新能源有限公司分签。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24 年 3 月 24-25 日,公司陆续收到贵州电网公司关于大风坪 14MW 保留运
行风电项目、罗甸罗苏光伏项目需履约“新能源配储”的整改通知单。通知要求,
若未在 2024 年 4 月 13 日、2024 年 6 月 28 日前完成对应项目“新能源配储”工
作,将会被强制执行“解网”等措施。
目前,在贵州公司的统一规划下,系统内自建的储能项目已立项,其容量可
满足近期新能源规划需求,并计划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并网使用。在贵州公司自
建的储能电站未投运以前,为落实贵州电网公司整改通知要求,避免对已投产项
目造成经济损失,急需按“大风坪 14MW 保留运行风电项目、罗甸罗苏光伏项目”
的容量,租赁储能服务,租赁期半年。
根据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新能
源项目配储确认的通知》(黔电规划〔2023〕174 号)。新能源项目配储要求第
二点:通过租赁/共享储能解决配储要求的,租赁/共享储能电站布点应符合贵州
电网储能规划布局要求,结合贵州省能源局下达的《关于 2023 年独立储能示范
项目全容量并网认定结果的通知》。贵州电网公司基于电网调度等要求,“新能
源配储”认可的储能电站仅限于贵州电网网内储能电站。当前,贵州省内仅建成
少量储能电站,且绝大多少储能电站均仅供其内部关联项目“配储”。为此,大
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对省内所有 8 家主体储能电站调研,其中明确回函表示不
提供储能租赁服务的 5 家,不满足租赁容量或不同意短周期租赁服务的 2 家,同
意短期租赁且可用租赁容量的仅 1 家,为“贵州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
因本次采购需求紧急,且储能服务属于新型服务,市场非常不具备竞争性,
采购潜在供应商少且单一。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
四条单一来源符合性的规定来看,满足“(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
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独山县大风坪保留 14MW 风电、罗苏 1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购买储能
租赁项目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
号)第二十四条如下内容: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
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贵州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 52 号
- 公示的期限:5 个工作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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