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关于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员工体检(2024年)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91-SZJX-C2024-0030
项目名称: 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员工体检(2024年)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8.850000万元(采购包1:71.320000万元;采购包2:47.5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成交单位提供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员工体检(2024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血常规、肝功能12项、彩超、心电检查、影像检查等。在指定时间内安排体检、对体检结果分析、提供治疗建议及健康评估报告。在体检期间为体检对象提供体检之日的免费早餐和免费停车。成交单位能安排体检异常人员的复检并提供绿色通道,复检费用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3月内完成(根据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安排日期进行体检)。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关于本单位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承诺。
8.关于本单位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2
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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