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宿迁屠园智慧渔业产业园9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JL-04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江苏华电宿迁屠园智慧渔业产业园9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华电华汇能源有限公司 (如招标人内部管理要求需要,本项目招标人签约主体可另行变更为华电集团内其他项目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03.7202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9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2个月。计划2024年6月开工,2025年5月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监理人需服从发包人工期安排直至本项目竣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在评标期间尚未失效),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的工程监理合同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工期、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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